【财华社讯】高山企业(00616-HK)公布,股东批准出售事项及授权出售,授权董事自2019年9月16日决议案通过当日起计的授权期间內全部或逐步出售集团持有的680万股中骏股份(01966-HK)。
由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集团已出售合共18.7万股中骏股份,获利约为42.075万港元,此乃按出售价(不包括交易成本)减去收购价格之差额计算,而每中骏股份之售价(不包括交易成本)约为3.88港元。截至2019年10月31日,集团仍拥有661.3万股中骏股份。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