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金茂源环保(06805-HK)公布,由于该集团与美富特未能就四川青神项目涉及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的若干商业条款达成协议,协议自2019年11月7日起终止。董事会认为,终止协议不会对该公司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为着手于青神县开展四川青神项目,该集团与青神政府于2019年11月8日就四川青神项目订立新协议。
根据新协议,该集团与青神政府同意配合新发展计划,合作建设及发展位于四川青神工业开发区的四川青神项目。四川青神项目发展将覆盖建议地盘面积约1,170亩(相当于约780,000平方米),涉及总发展成本约人民币20亿元,预期废水处理能力约为每日20,000吨。
根据新协议,四川青神项目须待以下条件达成后方告作实:取得环保评估批覆;完成四川青神项目筹备工作;及该集团成功收购位于工业开发区的两批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截至该公告日期,该公司尚未就发展四川青神项目设定具体时间表,亦未有因四川青神项目而产生重大成本。新协议已列明集团及青神政府就四川青神项目所担当的角色及责任。具体而言,青神政府须协助该集团就四川青神项目取得一切所需批准(包括环保评估批覆);完成筹备工作,并为地块连接道路、水、排污、天然气、电力、电信及电缆;及根据中国适用法律及规则开展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
若成功投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集团须严格遵守相关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的建设开发要求及时限,并确保四川青神项目符合相关法律及法规,特別是四川青神项目将获授的环保评估批覆中规定的环保要求。该集团认为,推行四川青神项目将增加该集团可出租建筑面积及污水处理能力并强化收入基础,从而巩固该集团的市场地位。董事会认为新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乃于该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配合业务策略而订立;及新协议的条款乃经公平磋商后按公平合理的正常商业条款釐定。基于上述各项,董事会认为延续四川青神项目符合该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
该集团于2018年9月21日与青神县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川省青神县人民政府监管的政府机关及成都美富特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订立协议,据此,订约方计划于中国四川省成都青神县设立一个表面处理中心,总投资额为50亿元人民币,总占地面积730,000平方米。自签署协议以来及截至本公告日期,四川青神项目尚未开展,亦无任何订约方已对四川青神项目作出任何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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