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协合新能源(00182-HK)公告,该公司旗下子公司天津协合华兴风电装备与供应商浙江运达风电股份订立采购合同I,內容有关买方向供应商采购3套风力发电设备,总代价为2622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供集团于中国黑龙江省之风电场项目I使用。由于风电场项目I需额外风力发电设备,故于2019年11月13日,天津协合华兴风电装备与供应商就采购合同I订立补充协议,以采购额外17套风力发电设备,代价为1.55亿元,并因此增加买方应付之总代价1.82亿元。
董事会又表示,于2019年11月13日,天津协合华兴风电装备及浙江运达风电股份订立采购合同II,內容有关买方向供应商采购60套风力发电设备,总代价为5.694亿元,以供集团于中国黑龙江省之风电场项目I使用;及采购合同III,內容有关买方向供应商采购20套风力发电设备,总代价为1.898亿元,以供集团于中国黑龙江省之风电场项目II使用。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将就所供应之风力发电设备提供5年之保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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