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国鹏飞集团(03348-HK)公布,与股份发售有关的稳定价格期已于2019年12月7日(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
由于国际发售并无超额分配,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包销商)并无行使超额配股权,亦无于股份发售有关的稳定价格期内采取稳定价格行动。超额配股权已于2019年12月7日失效。
据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紧随稳定价格期后,公司持续遵守上市规则第 8.08(1)(a)条的公众持股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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