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国能国际资产(00918-HK)公布,于2019年11月19日,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考虑公司就覆核上市部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将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第二阶段作出日期为2019年9月16日的申请。
于2019年11月27日,公司接获上市委员会函件,当中载述上市委员会认为公司复牌建议并不可行,上市委员会决定维持上市部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将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第二阶段。
于2019年12月9日,公司接获联交所函件,当中载述公司的除牌程序第二阶段将于2020年6月8日届满。
公司须提交复牌建议,以证明其于除牌程序第二阶段届满前最少10个营业日(即2020年5月25日)根据上市规则第13.24条持有足够程度之业务运作或资产水平。复牌建议必须明确、合理及一致,并且为联交所的评估提供足够细节(包括未来业务发展的预测及明确计划)。
公司必须证明其具有实质性业务,而业务模式需是可行及可持续的。复牌建议亦须符合上市规则及所有适用法律及法规。于除牌程序第二阶段结束时,联交所将决定是否将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第三阶段。
公司股份已自2019年2月1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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