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世纪阳光(00509-HK)公布,于2019年12月13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该公司及该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Ming Xin作为授予人及独立第三方Mega Prime作为期权承授人订立认购期权协议,据此,授予人有条件地同意向Mega Prime授出权利及期权,按认购期权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于期权期间随时以每股期权股份行使价收购所有或部分期权股份,行使价总额将相等于认购价,而Mega Prime须于2020年1月1日前任何时间向Ming Xin支付代价200万港元。
根据认购期权协议,代价200万港元应付予Ming Xin。假设认购期权获悉数行使,Ming Xin预期可收取约7200万港元,即代价200万港元及最高认购价7000万港元的总和。该公司及Ming Xin拟将所得款项用作该集团一般营运资金。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