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隆基泰和智慧能源(01281-HK)公布,根据回购协议,目标公司(山东海利丰清洁能源股份)应于2019年5月30日前向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北京隆光支付目标公司2018年财政年度可分配利润,合共1600万元(人民币.下同);而卖方胜利油田利丰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向北京隆光支付销售股份代价约6000万元。
截至上周五,目标公司已按照回购协议支付了1600万元,但胜利油田利丰尚未支付约6000万元的股份代价。
虽然该集团一直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与胜利油田利丰及目标公司磋商,但至今未达成付款安排。为保护该集团利益,北京隆光近期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包括起诉胜利油田利丰须支付股份代价及相关违约金、律师费等;及目标公司须对胜利油田利丰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上周五,北京隆光已申请,且法院已完成对胜利油田利丰及目标公司相关财产的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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