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新疆新鑫矿业(03833-HK)公布,于2019年12月17日,该公司作为担保人订立以该行为受益人的担保协议,据此,该公司同意按其持有哈密和鑫(由该公司与青海稀贵金属各自持有50%股权的合营公司)的股权比例就该行授出的2700万人民币贷款金额提供最高1350万元人民币贷款金额的担保,以保证哈密和鑫如期向该行履行还款责任。贷款将用于日常业务营运及补充哈密和鑫的营运资金。
董事认为提供担保可促使哈密和鑫满足就开采新疆哈密图拉尔根铜镍矿的矿产资源对营运资金的财务需要,并预期有关矿产资源将为该公司生产其主要产品提供丰富的镍铜原料,故对该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大有裨益,且符合其业务战略及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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