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格林国际控股(02700-HK)就该公司向香港前海金融集团发行本金总额为1200万港元按年息8%计息的可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不获转换并于2019年4月15日到期。该公司正在就前海2016年可换股债券安排赎回手续。该公司董事会向股东提供有关延迟完成前海2016年可换股债券赎回手续的额外资料。
该公司已披露完成股份认购事项,并已就可能以现金赎回前海2016年可换股债券预留所得款项净额中约1500万港元,因此在前海2016年可换股债券持有人决定不转换成股份之情况下,该公司有能力且有意愿满足债券持有人之赎回要求。
然而,于前海2016年可换股债券到期日或其前后,该公司接获张学军及另一名为深圳市前海盛尊华龙控股有限公司的公司分別据称就收取现金赎回款项向该公司发出不同之付款指示,惟该等指示互相抵触,而双方均声称其获前海2016年可换股债券持有人授权。
根据该公司可得之资料,张先生为香港前海金融之唯一股东及唯一董事。根据该公司所存置之纪录,香港前海金融为前海2016年可换股债券之认购人,且直至债券于2019年4月15日到期为止仍然为债券之登记持有人。
经考虑张先生及盛尊华龙提供之文件及资料后,该公司认为双方均未能令该公司毫无疑虑地信纳其说法,该公司出于谨慎考虑将会等候张先生、香港前海金融及盛尊华龙解决彼等之间之争议。该公司获通知,盛尊华龙已展开针对张先生、香港前海金融及该司之法律诉讼,寻求收回前海2016年可换股债券之现金赎回款项。
由于该公司有能力且有意愿履行其于前海2016年可换股债券项下之合约义务,就算赎回有所延迟亦只是因为其他订约方未能向该公司提供一致指示而导致,因此其他订约方需承担全部责任。据此,董事因而认为该诉讼将不会对该公司之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影响。该公司已指示其法律顾问于该诉讼中维护该公司之法律权利。倘及于该诉讼之进一步发展须予以披露时,该公司将会刊发进一步公告。
撤销荣誉主席职衔兹提述该公司日期为2016年3月4日之公告,內容有关向张先生授予该公司“荣誉主席”之荣誉职衔。董事会宣布,于2019年12月20日,董事会议决撤销张先生“荣誉主席”之荣誉职衔,即时生效。该公司谨此澄清,早前授予张先生之荣誉职衔并不代表其为该公司之董事或高级人员,而张先生从未拥有任何代表该公司或参与该公司管理事务的权力或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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