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华君国际集团(00377-HK)就2019年8月16日之公告发出公布,认购事项须待于2019年12月31日或之前达成若干条件后方可完成。于本公告日期,认购事项之若干条件尚未完全达成,因此该认购协议已相应失效。
于2019年8月16日交易时段后,该公司与该公司之主要股东中国华君集团订立有条件认购协议,据此,中国华君集团已有条件地认购本金额10亿港元可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的换股价为38元,换取26,315,789股新股。
认购协议须待达成以下条件后方告完成:(a) 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换股股份上市及买卖;(b) 独立股东已通过决议案以批准认购协议、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及根据特別授权配发及发行换股股份,而该批准尚未经修订且仍然完全有效;和(c) 得到有关机构或其他第三方就发行可换股债券所需的任何必要批准、确认、豁免或同意。条件(a)和(b)均不可豁免。倘于2019年12月31日或之前或该公司与中国华君集团协定的较后日期未能达成(或豁免,视情况而定)任何条件,认购协议将失效,而有关各方将获解除其中的义务,而任何先前违反认购协议条款的责任则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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