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1月6日,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进行优先票据的国际发售。
该票据的定价,包括总本金额、发售价及利率将由花旗、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海通国际、汇丰及摩根士丹利(作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与中金公司及瑞信(作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透过使用入标定价的方式厘定。
在最终落实票据条款后,花旗、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海通国际、汇丰、摩根士丹利、中金公司、瑞信与本公司将订立购买协议及其他附属文件,据此,花旗、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海通国际、汇丰、摩根士丹利、中金公司及瑞信将为票据的初始买方。
有关票据于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申请现已原则上取得批准。公司并无寻求票据于香港上市。
公告显示,龙湖预计建议票据发行所得款项将用于再融资及企业用途,与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从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得的登记条款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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