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王鸿 1月7日,龙湖集团发布公告称,发行于二零二七年到期的2.5亿美元3.375%优先票据,发行于二零三二年到期的4亿美元3.85%优先票据。
公司与花旗、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海通国际、滙丰、摩根士丹利、中金公司及瑞信就发行于二零二七年到期的2.5亿美元3.375%优先票据及于二零三二年到期的4亿美元3.85%优先票据订立购买协议。
票据发行的估计所得款项总额约为649.3百万美元。公司预计票据发行所得款项将用于再融资及公司用途,与公司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七日从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得的注册条款一致。
有关票据于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申请现已取得原则上的批准。票据是否获纳入新加坡交易所并不视为公司、其附属公司或票据价值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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