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所1月22日发布,决定调降债券业务收费标准,具体将降低所有债券的发行登记费率,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其中,发行面额30亿元以下部分的费率降低30%,30亿元以上部分的费率降低50%;对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优票据的发行登记费、付息兑付服务费100%全额减免;对绿色债券的发行登记费率、付息兑付服务费率降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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