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 对比几年前,如今阳光城确实不一样了。
除传统发债渠道外,阳光城也尝试了不少资产证券化手段,包括购房应收款、办公物业、长租公寓、供应链ABS等。
而阳光城降杠杆举措的另一个表现为,融资方式也由短债逐渐转换为长债。
2月3日,深交所信息平台披露,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80亿元小公募状态更新为“已受理”。
信息显示,阳光城申报的公司债券规模80亿,分期发行,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但发行利率未披露,债券期限为不超过7年(包含7年)。
熟悉阳光城的相关人士表示,现在小公募债券只是深交所受理了,日后还会有发行环节,发行利率日后会公告披露,现在暂不方便透露。
80亿大手笔融资
阳光城执行副总裁吴建斌曾对外表示,2020年房企应该放缓规模增长速度,谨慎行事;苦练管理内功,推行精细化管理;强调现金流管理,使经营性现金流为正,保持有弹性的财务状况。
进入2020年,阳光城依旧保持融资节奏,此次80亿小公募公司债的发行,将有利于其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风险。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该期债券名称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类别为小公募,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80亿元(含80亿元)。
发行人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商/管理人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除了这笔80亿公司债,进入2020年阳光城还发行了两笔总额32亿元的应收账款ABS。
1月22日晚间,阳光城公告称,拟与福建科欣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项下房地产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形成的购房应收款为基础资产,以上述基础资产发行相关产品进行资产管理,总额不超过26亿元。
同日,阳光城发布公告,拟以阳光城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及安徽阳光城置业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为基础资产,以上述基础资产进行资产管理,总额不超过6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阳光城发布的80亿募资同时披露了,最近三年及一期权益性证券发行情况。
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资70亿元,随后被证监会受理。但是最终受资本市场环境和融资政策等因素发生诸多变化,同时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暨授权董事会期限因逾期已经失效,2017年10月17日,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2017年6月完成58亿永续中期票据的注册工作,并于2017年9月28日完成首期发行,发行规模10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7.50%;2018年6月7日,完成第二期永续中票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10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8.00%。
从近三年阳光城长期债券的发行情况来看,债券发行不算多,而且发行利率还是比较高的。若对比万科、龙湖等房企发行的公司债利率4%左右,仍有较大差距。
资料显示,万科2019年9月发行的公司债券拟发行规模为25亿元,发行期限为5年期,票面利率为3.55%;2020年1月20日,龙湖附属公司发行28亿公司债券,最高利率4.2%。
公司债融资迷雾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年交易所发行公司债总计2464只,占全部交易所发行债券比重约35%,发行额总计近2.54万亿元。而2018年同期,交易所发行公司债1522只,占比30.9%,发行额1.66万亿元。2019年较2018年发行数量增长61.9%,发行额增加逾53%。
从发行规模来看,公司债发行规模及占比在2018年超越地方债成为国债之外第二大品种。
数据显示,2019年公司债还债达到高峰期,与此同时,违约事件频频出现。业内人士表示,未来公司债压力仍存,2020年公司债监管将加码。
有证券分析师认为:“发债是一个选择和被选择的过程,利率跟企业性质、信用评级和盈利能力都有关系。”同时,对中介和发行人的现金流和债务情况要求也更高。
截至2019年9月30日,阳光城短期借款83.1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31.2亿元,其他流动负债为11亿元,合计占有息负债28.47%,短期债务规模较大,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资料显示,本次债券上市前,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期末的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84.39%,母公司报表资产负债率为91.18%;本次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1.03亿元(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但值得注意的是,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有息负债增加较快,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4.29%、85.66%、84.42%和84.39%;扣除预收账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48%、66.84%、60.84%和55.97%;最近三年及一期的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0.55、0.58、0.83和0.60;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偏低。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25.8亿元、88.1亿元、218.3亿元和113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系发行人房地产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且项目开发周期较长,经营性现金流流出和流入存在阶段性不匹配情况所致。
在政府对房地产调控政策处于动态变化情况下,如果发行人未能合理控制房地产业务的投入规模和现金回流速度,且不能够通过筹资活动获得足够资金以稳定整体现金流情况,将会对发行人的资金平衡和偿债能力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此外,截至2019年9月30日,阳光城拟建及在建项目共160个,具备较强的持续发展后劲,但也给阳光城带来了较大的资金支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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