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2月5日,新型肺炎疫情持续,内地各省市交通因而受阻,更影响上市公司的核数工作。香港证监会与港交所发联合声明指,倘上市公司因疫情问题而未能按时披露业绩,应向港交所提交相关资料,包括有关旅游和其他限制对其审核与滙报程序造成的影响、这些限制如何令其无法遵从《上市规则》的滙报规定、上市公司仍能用作滙报的财务资料,以及解释相关财务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与表达性。若上市公司的财务资料未及获取核数师的同意,但能完全遵守《上市规则》内其他滙报规定,上市公司应在业绩限期前,可先刊发未经审核的初步业绩。联交所一般会容许公司毋须停牌。
至于其他情况下,上市公司应尽早就可滙报的财务资料谘询港交所,港交所在谘询证监会后,将评估刊发相关财务资料能否维持有秩序、讯息灵通和公平的市场。港交所又提醒上市公司跟核数师保持联系,商讨核数计划与时间表,并密切监察最新发展。另如疫情问题对上市公司的业务运作和滙报监控措施等造成重大影响时,管理层应尽快作出滙报。
早前曾就此议题与港交所会面的香港会计师公会回应指,欢迎监管机构就疫情对会计从业员所引致的影响作出考虑,该会会继续就监管机构所公布方案的实际操作,以及对上市公司与审计师的影响方面,与业界及监管机构作紧密联系。惟公会提到,在与监管机构讨论过程中,曾提出容许上市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延迟提交初步业绩公告和财务报告,但监管机构的声明未有提及具体延期细节与日期。
而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作为创办会员之一的会计专业发展基金则对相关指引感失望,批评指引内容“保守有余、进取不足,更含不确定性”,令上市公司能轻易将责任推予审核委员会及核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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