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实施《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贷款办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贷款办法》主要变化包括,将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年限统一规定为30年;可商贷转组合贷;进一步放宽贷款申请人条件,压缩审批时限,对装配式建筑等三类情形给予上浮可调贷款,最高上浮20%。增加一个贷款限制条件,即计算还款能力的时候把家庭总债务同时考虑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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