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高鹏矿业(02212-HK)公布,刘婕女士已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86(3)条离任其主席兼执行董事职位,自2020年3月5日起生效。
章程细则第86(3)条规定,倘董事在未经董事会特别批准的情况下连续六个月缺席董事会会议,且其替任董事(如有)于该期间并无代其出席会议,而董事会决议将其撤职,则该董事须离职,尽管每次董事会会议通告已寄发予刘女士,然而过去超过六个月,刘女士在未经董事会任何特别批准的情况下已连续缺席董事会会议。
因此,于2020年3月5日,董事会决议刘女士须离任主席兼执行董事职位,自2020年3月5日起生效。董事会确认,取消刘女士之主席兼执行董事资格并无对董事会之职能及公司之日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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