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铝国际(02068-HK)公布,有关于控股子公司九冶建设有限公司诉格力电器(郑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请求依法判决格力郑州支付九冶建设工程欠款人民币5644.88万元及利息。2020年3月9日,九冶建设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的(2019)豫01民初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被告格力郑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九冶建设工程款共计680.87万元及利息(利息以工程款680.87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1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同期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九冶建设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40万元,由九冶建设承担30万元,格力郑州承担2.40万元;案件鉴定费96万元,由九冶建设承担93.59万元,格力郑州承担2.41万元;保全费5000元,由九冶建设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內提起上诉。
上述案件尚在上诉期,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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