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对外发布了《海南省旅游业疫后重振计划——振兴旅游业三十条行动措施(2020-2021年)》,从财税金融、项目落地、营销推广等多个方面帮助海南旅游企业逐步摆脱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重振海南旅游业发展。《重振计划》分为六个层面三十条内容,适用于今明两年,在海南注册的旅行社、旅游景区、酒店民宿、旅游商品、邮轮游艇、高尔夫旅游、椰级乡村旅游点等七类旅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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