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苏州市政府官网,近日,苏州下发《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包括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即可申请落户等,2020年5月1日起执行。《通知》显示,有来苏州就业意愿,三类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包括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对于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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