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龙湖集团(00960-HK)公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股东应占溢利183.37亿元(人民币.下同),按年上升12.93%,每股盈利3.13元,建议派发末期息每股0.84元。
营业额同比增长30.4%至1510.3亿元,其中物业投资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1.5%至57.9亿元。综合借贷总额为1460.0亿元,平均借贷成本为年利率4.54%;平均贷款年限6.04年。
2019年,集团的核心税后利润率*即剔除评估增值后之核心税后溢利占营业额的比率)为15.5%,上年为14.7%;核心权益后利润率(即归属于股东的溢利减除少数股东权益、评估增值等影响后之核心溢利占营业额的比率)为10.3%,上年为11.1%,主要为本年营业额提升,以及费用、分占合营及联营企业业绩、税金变动的综合影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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