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改委网站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境內外资银行2020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的批复》(发改外资〔2020〕430号),对境內外资银行2020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进行安排,并对有关省(市)发展改革委、境內外资银行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引导外债资金用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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