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盛京银行(02066-HK)公布,董事会决议通过,待获得股东在本行2019年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及取得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及其他有关监管机关的批准后,该行将向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本金总额最高为300亿元(人民币.下同)的金融债券。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优化负债和资本结构、稳定中长期资金来源并支持中长期资产业务的开展。债券将不会在联交所上市。
该行拟发行本金总额最高为300亿元的债券,其中二级资本债不超过150亿元,其他种类金融债不超过150亿元。其他种类金融债券包括但不限于绿色金融债、小微企业债和双创金融债。一次或分次发行,次数及各次发行规模依据该行资金需求以及市场状况决定。
债券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含10年),二级资本债不短于5年。债券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债券将向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
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优化负债和资本结构、稳定中长期资金来源并支持中长期资产业务的开展,二级资本债募集资金将用于充实本行二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水平,从而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将提呈一项特別决议案以批准发行债券。该特別决议案若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其自该特別决议案通过之日起计36个月內有效。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