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昌国际控股(00859-HK)公布,根据日期为2019年5月15日的融资协议,现金0.5425港元三盛宏业从中国信达(香港)处获得一笔7亿港元之贷款融资,该融资由一系列保证所担保,其中包括股份按揭、保证协议及第二留置权物业按揭。由于持续发生于融资文件所载之违约事件,且当时据中国信达(香港)所深知及确信,三盛宏业正面临巨大经济困难,故中国信达(香港)于2019年10月18日按照融资文件行使其权利执行股份按揭及转让843,585,747股押记股份(相当全部已发行股本的约74.98%)。
中国信达(香港)于2019年12月31日进一步实施保证协议,并以有利于其自身的方式转让未偿还本金额为11,000,000港元之可换股票据,于其所附之转换权获悉数行使后,该等可换股票据可根据现行之每股转换价0.802港元转换为13,715,710股新股份。
根据受百慕达法律所规管的股份按揭,于执行押记股份后,超出标的按揭项下已抵押债务的任何销售收益必须归还予三盛宏业或有权获得该收益的其他人士。
由于该执行行动,中国信达(香港)成为押记股份及可换股票据之实益拥有人。中国信达(香港)成为控制本公司约74.98%表决权之控股股东,自2019年10月18日起生效。三盛宏业自同日起不再为控股股东。
中国信达(香港)因转让获得公司约74.98%表决权之控制权后,其已触发须就中国信达(香港)尚未拥有或尚未同意将予收购之公司全部证券作出强制全面要约的责任。
中国信达(香港)之全资附属公司Glory Rank Investment Limited作为要约人,向中昌国际控股提出每股现金0.5425港元的要约。要约人将提名新任董事以便于管理集团。要约人亦无就向集团注入资产或业务订立任何协议、安排、了解或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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