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恒鼎实业(01393-HK)公布,自从2016年4月26日境内债权人委员会成立起,该公司继续与放贷银行就2017年1月18日订立的重组建议的条款和框架进行谈判。基本上,该公司与境内债权人委员会已同意转换部份境内债务为该公司新发行普通股股份并延长剩余境内债务余额至额外五年期限。
于2020年4月21日,该公司已与境内债权人委员会就有关偿还境内债务已达成初步重组框架。
根据初步重组框架,境内债务包括:本金债务-于2018年12月31日,各放贷银行未偿还借款本金的总额约人民币58.67亿元(相等于65.04亿港元);及利息债务-应付各放贷银行未偿还利息(由违约日起至后银团协议书生效止)的总额,源于:转换利息-应付各放贷银行由违约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按每年4.75%计算),约为人民币10.5亿元(相等于11.64亿港元);及过渡利息-应付各放贷银行由2019年1月1日起至后银团协议书生效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按每年3%计算) 。
根据初步重组框架,该公司及境内债权人委员会已同意将转换利息约人民币10.5亿元(相等于11.64亿港元)转换为该公司新发行普通股股份。
此外,该公司、恒鼎中国、鲜先生及放贷银行已同意订立后银团协议书,据此,各方有条件同意延长剩余债务至202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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