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阳光油砂(02012-HK)有关公司与债券持有人达成延期协议之公告,于2020年4月24日,该公司及延期持有人达成共识并签署恢复和修改延期协议。
该恢复和修改延期协议主要条款为延期将覆盖2019年12月31日至2021年8月31(延长期间);及在延长期间,公司对延期持有人之应付未付金额将孳生10%年利息,并且和2018年11月1日刊发之公告中提到的长期延期协议的条款一样,在延长期间,2016年9月12日签订的长期延期协议中所提及到的收益率维持费和延期费将不会产生。
董事会认为达成恢复和修改延期协议符合公司及其股东整体之最佳利益,因为此恢复和修改延期协议可让公司有更多时间偿还或再融资,从而解决公司于债券项下对债券持有人的未偿还债务,并且融资成本也下降到市场可比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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