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滨海投资(02886-HK)公布,于2020年4月28日,天津清洁能源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以下有关执行该仲裁裁决的事态发展而发出有关该仲裁裁决的结案通知书:在执行该仲裁裁决过程中,天津钢管向天津清洁能源出具还款承诺书。根据该还款承诺书,天津清洁能源已从天津钢管收到合共人民币106,578,717.41元,其中人民币104,677,116.01元为天然气价款而其余为天津清洁能源就该仲裁裁决产生的律师代理费赔偿、购买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费用赔偿及已支付的仲裁费及保全费。
天津清洁能源在执行该仲裁裁决时,恰逢天津钢管进行金融债务重组以解决其债务危机。就天津清洁能源与天津钢管已同意之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元的逾期支付天然气价款违约金及延迟履行该仲裁裁决罚款(违约金),以参加天津钢管金融债务重组的方式,全数以金融债权转为可转债处理,即通过天津清洁能源认购由天津钢管现时的一名股东授予的,并有权转化本金为天津钢管股权的免息可转股债权共计7,401,022.48份及通过天津清洁能源认购由另一已承接有关债务的公司授予的,并有权转化本金为该公司股权的免息可转股债权共计7,709,398.41份,以清偿违约金。
至此,该仲裁裁决已执行完毕,而天津钢管就该仲裁裁决而言亦不再欠付天津清洁能源任何天然气款项。目前,天津清洁能源与天津钢管正在就恢复供应天然气事宜进行洽商。
截至2019年年底,天津清洁能源已收回约人民币58,000,000元对天津钢管的应收账款,并已于2019年年底转回约人民币64,000,000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同时计提约人民币46,680,000元的坏账,为集团2019年度增加约人民币17,650,000元的净利润。其后,天津清洁能源亦收回约人民币48,580,000元对天津钢管的应收账款及其他赔偿费用,可增加集团2020年度的经营性现金流,同时转回约人民币46,680,000元已经计提的坏账,将增加集团2020年度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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