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光大证券(06178-HK)公布,公司下属孙公司光大浸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上海浸鑫投资諮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深圳恒祥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就合伙协议和补充协议纠纷,以光大浸辉为被申请人之一,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上述仲裁情况已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近日,光大浸辉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裁决书([2020]沪贸仲裁字第0322号),裁决被申请人光大浸辉、暴风(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群畅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投资本金1.5亿元及相应预期收益、律师费、仲裁费等相关费用。
公司将督促光大浸辉按照司法程序积极应对,履行好相应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19年度计提了相应预计负债,目前,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一切正常,财务状况稳健,流动性充裕。公司对相关事项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并将及时披露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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