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关村科技租赁(01601-HK)公布,于2020年5月14日,该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新疆派特罗尔能源服务(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I,据此,(i)承租人将其自有租赁资产II出售给出租人,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5,000,000元;及(ii)出租人将租赁资产II租回给承租人,租赁期为36个月。在融资租赁协议II项下,租赁款项包括融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4500万元、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约为人民币414.97万元,合共约人民币4914.97万元。
过去十二个月内,于2019年7月25日,该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据此,(i)承租人将其自有租赁资产I出售给出租人,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500万元;及(ii)出租人将租赁资产I租回给承租人,租赁期为36个月。在融资租赁协议I项下,租赁款项包括融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4500万元、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为人民币407.02万元,合共人民币4907.02万元。
董事认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将在租赁期内为该公司带来收入和利润,符合该公司业务发展策略。鉴于融资租赁协议基于正常商业条款订立,董事认为融资租赁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该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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