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万科企业(02202-HK)公布,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別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別股东大会审议。为把握市场时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股份授权。在四种情况下,万科董事会可根据资本市场和公司股价的波动和变化,酌情及适时回购公司已发行的境內(A股)、境外(H股)股份 。一是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是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三是公司为配合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的发行,用于股权转换;四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其他情况,以及其他符合监管政策要求的情况。
第四种情况最有看点,包括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以及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內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30%。也就是说,当万科股价连续出现下跌且达到一定幅度后,公司将可以启动回购。回购总额不超过万科总股本的10%,具体为回购A股股份的总额不超过A股发行总股本的10%及回购H股股份的总额不超过H股发行总股本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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