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鸿宝资源(01131-HK)公布,于2020年5月15日,公司接获以下方面:1. TA Genco Limited(第一呈请人)向百慕达最高法院提交呈请(第一呈请),以颁令公司由百慕达法院清盘及委任富事高諮询有限公司之沈仁诺先生及Finance & Risk Services Ltd.之John Christopher McKenna为公司的共同临时清盘人(共同清盘人);2. TA Private Debt III Limited(第二呈请人)向百慕达法院提交呈请(第二呈请),內容与第一呈请相同;及3.第一呈请人与第二呈请人向百慕达法院提交单方面传票,仅以重组为目的委任沈仁诺先生及John Christopher McKenna为共同清盘人。
第一呈请的依据为公司未能或忽略根据日期为2019年2月25日之融资协议向第一呈请人偿还金额为50,773,327.23美元的债务,据此,第一呈请人向本公司提供60,000,000美元的融资。
第二呈请的依据为本公司未能或忽略根据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之融资协议向第二呈请人偿还152,466,697.79美元的债务,据此,第二呈请人向公司提供125,000,000美元的融资。
传票原定于2020年5月15日上午十一时正(百慕达时间)在百慕达法院聆讯,但百慕达法法院下令押后至2020年5月20日上午十时正(百慕达时间)。
公司正就有关事宜寻求法律意见,将于适当时另行刊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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