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科技部网站19日消息,科技部、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高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要建立高水平、专业化的人员队伍,其中接受过专业化教育培训的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比例不低于70%,并具备技术开发、法律财务、企业管理、商业谈判等方面的复合型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
在符合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权属相关法律和政策前提下,高校赋予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和转化(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科技成果(包括知识产权)的权利,授权技术转移机构代表高校和科研人员与需求方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谈判。高校在有关制度中规定或通过订立协议约定高校、科研人员、技术转移机构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服务质量、转化绩效确定技术转移机构的收益分配方式及比例。高校可以聘请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协助其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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