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广东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显示,小产权房一律不予确权登记、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一律不予确权登记、严禁通过不动产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村农村集体组织成员,《通知》提出,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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