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首创环境(03989-HK)公布,于2020年5月21日,公司与首创证券签订承销协议。据此,首创证券就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承销服务。
公司须就此服务按照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的0.3%(分期发行时,以每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作为每次支付承销佣金的计算基数)计算并向首创证券及其组织的承销团支付承销佣金。若以最高募集资金20亿元人民币计算,承销佣金为600万元人民币。
承销服务的理由及裨益为目前集团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资金需求大,发行公司债券将可舒缓集团的项目融资需求。承销协议之条款乃由公司与首创证券按公平原则磋商釐定。经考虑到现时市场情况,董事会认为承销协议中的条款乃属一般商业条款,且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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