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大连港(02880-HK)公布,公司与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公司出资购买营口港务集团所拥有的“北方一号”“新北方三号”“新北方七号”三艘拖轮。购买价格系参照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值为:8130.40万元),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8750.40万元。(含增值税约620万元)
收购营口港务集团的三艘拖轮,可以很好的满足公司在长兴岛区域当前的生产作业需求,还可对未来的业务开展和市场开拓形成有力支持。本次交易增加的固定资产及相应的折旧费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且交易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流转、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