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五龙电动车(00729-HK)公布,于2020年6月19日,公司与其中一间附属公司已向香港特別行政区高等法院登记处提交针对曹忠,公司之执行董事,其执行职务自2020年3月10日被暂停、苗振国及徐卫东(均为公司若干于中国附属公司之法定代表人及高级管理层)(统称为被告)之传讯令状连同申索背书。
公司就曹先生违反作为公司董事之受信、普通法及/或法定责任,违反与公司之服务合约下之责任,及/或促成、诱导及/或促使其他被告(其中包括)蓄意不提交或拒绝提交有关若干集团成员公司之文件及信息以令公司之核数师完成2019/2020零经审核业绩从而违反与集团之雇傭合约而向其提出索偿。
公司正针对被告寻求(其中包括)宣告性补偿、强制履行令、交付令、一般或专项损害赔偿、公平赔偿、禁令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强制性禁令及/或促致交付令)及/或进一步或其他账目、查究、指示及支付命令,连同利息及费用。公司将刊发进一步公告,以知会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诉讼状况。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