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通知。暂时调整:1、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自驾游进境游艇实行免担保政策;2、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企业经营国际客船、国际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业务的审批权限,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放至海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3、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登记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允许由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开展船舶入级检验;4、允许仅涉及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口的外籍邮轮运营多点挂靠航线业务。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