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海关总署公告,根据国务院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决定,现发布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自2020年7月10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离岛旅客可在任意离岛免税商店购买免税品,采用线上方式购买的,购物人、支付人应当为同一人。旅客购买免税品后,搭乘运输工具携运免税品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
离岛旅客每人每年免税购物额度、免税商品种类及每次购买数量限制等,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相关规定执行。离岛免税商店应当严格按照离岛免税政策规定的销售对象、品种、数量和金额等销售免税品。超出年度免税购物额度、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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