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芯成科技(00365-HK)公布,于2020年7月6日交易时段后,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日东智能装备科技(深圳)与芯鑫融资租赁(深圳)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框架协议乃就芯鑫融资租赁(深圳)、日东智能装备科技(深圳)与/或客户间之三种不同模式的融资租赁方案做出说明。协议有效期三年,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于协议期间,芯鑫融资租赁(深圳)、日东智能装备科技(深圳)与/或客户可于必要时就合作框架协议项下之具体融资租赁签订个別融资租赁协议。租赁款项总额应依照个別协议所产生之实际融资额而釐定,惟不应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下同)(不包含利息金额)。
2020年7月6日交易时段后,日东智能装备科技(深圳)与芯鑫融资租赁(深圳)签订回购协议。据此,在客户违反个別协议所订之还款责任的情况下,日东智能装备科技(深圳)应向芯鑫融资租赁(深圳)回购客户融资租赁方案项下之标的设备,并向芯鑫融资租赁(深圳)支付个別协议內客户之应付款项余额。于回购协议项下产生之设备回购及应付余款之总额不应超过1.5亿元。
于2020年7月6日交易时段后,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日东智能装备科技(深圳)与芯鑫融资租赁(深圳)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之主要条款如下:日期:2020年7月6日交易时段后订约方:(1)芯鑫融资租赁(深圳)(2) 日东智能装备科技(深圳)芯鑫融资租赁(深圳)分別由芯鑫融资租赁及公司间接持有之全资附属公司Unisplendour Investment Holding Co. Limited 持有其51%及49%股权。芯鑫融资租赁同时持有公司之控股股东中青芯鑫49.5%权益。
于2020年7月6日交易时段后,公司作为担保人与芯鑫融资租赁(深圳)签订担保协议。据此,公司同意就日东智能装备科技(深圳)向芯鑫融资租赁(深圳)妥善履行其于合作框架协议、回购协议及个別协议项下所应履行之责任,向芯鑫融资租赁(深圳)提供上限为1.5亿元之担保。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