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浙商银行(02016-HK)公布,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浙商银行陈海强任职资格的批覆》(银保监覆〔2020〕418 号)及《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浙商银行刘贵山任职资格的批覆》(银保监覆〔2020〕419 号)。根据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核准刘贵山先生及陈海强先生的副行长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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