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金辉集团(00137-HK)公布,买方为公司拥有约55.69%权益之间接附属公司丽诺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与卖方白秀华与萧雁如订立该协议,按1950万港元之代价收购港干诺道西三号亿利商业大厦十一楼办公室B。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