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7月31日发布通知,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核准批复。项目业主为业主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內容主要包括接收站、码头及外输管道三部分。接收站主要建设內容包括:10座20万方LNG储罐及相关配套接卸、气化、装车等主要工艺设施,并预留2座20万方储罐扩建用地;码头工程主要包括:新建1个可靠泊1-26.6万方LNG船舶接卸泊位(兼顾5000立方米LNG船靠泊需求),设计接卸能力500万吨/年;外输管道工程主要包括:新建1条设计输量为45亿方/年的外输管道,管道起自该项目外输计量区,经天津、河北两省市,终点为北京市城南末站,线路全长229公里,设计压力10兆帕,设计管径1219/1016毫米,沿线设置5座分输站和10座截断阀室。接收站最大能力为618万吨/年。
项目总投资201.3亿元(含外汇1.77亿美元)。项目总投资20%为资本金,由项目业主自有资金出资,北京市政府以补助资金方式提供30%的建设资金,剩余资金由项目业主申请银行贷款解决(包含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5亿美元政府主权担保贷款)。
项目投产后气化服务价格由天津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定价达产期按不超过5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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