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勒泰集团(00112-HK)公布,公司于2020年8月3日被告知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呈请人)已于2020年7月28日针对公司向香港特別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的呈请,以要求法院作出将公司清盘之颁令。提交该呈请的原因为无法偿付呈请人向公司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勒泰商业有限公司提供之贷款约14.25亿港元,利息及拖欠利息总额约为2.59亿港元;及自2020年7月3日起至全额支付的违约利息每日463,523港元,以及与贷款违约相关的所有其他成本和费用约为9,900,000港元。
公司正就该事宜寻求法律意见。公司将在适当时候告知其股东及投资者有关该呈请之任何重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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