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创业集团控股(02221-HK)公布,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业绩,收入8.37亿元,按年跌18%。亏损2.96亿元(2019年度亏损9266万元),每股亏损51.61仙。不派末期息。
业绩报告中提到,与持续经营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原文如下:
谨请注意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当中显示 贵集团于2020年3月31日录得亏损净额312,454,000港元及流动负债净额287,452,000港元。于当日, 贵集团有债券、计息银行及其他借贷合共279,533,000港元、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保留金、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以及租赁负债合共394,689,000港元,计入流动负债,而 贵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29,817,000港元。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所载,此等情况及事件(连同综合财务报表附注所载事项)显示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可能对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构成重大疑虑。就此而言,我们并无修订我们的意见。
有关保留意见的补充资料
核数师已就DSE应收款项及SPM应收款项发表有关应收款项的保留意见。下文载列有关上述保留意见的补充资料:
1. DSE应收款项及SPM应收款项的背景
为协助 阁下进一步瞭解DSE收购事项及SPM收购事项修订条款的背景及性质以及管理层相应所作的决定,详细事件时序载于2018年及2019年年报內的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以及上文所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6月29日的未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布中“策略性投资 — (i)印尼水力发电项目”一节。
2. 管理层的立场
本公司管理层(“管理层”)有关DSE应收款项及SPM应收款项于2019年3月31日作为应收款项的性质以及于2019年3月31日就该等款项确认的减值的立场载于2019年年报的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由于本集团已于本年度完成出售DSE应收款项及SPM应收款项,故管理层认为,除比较数字及2020财政年度的全年业绩外,保留意见于2020年3月31日已解决,且有关事项将不再适用于本集团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3. 对本公司的潜在影响
本集团已于本年度出售DSE及SPM全部股权,因此,有关DSE应收款项及SPM应收款项会计处理方式是否适当的限制已解决。然而,由于核数师无法取得足够审核凭证以确定DSE及SPM交易于2019年3月31日的性质,故核数师未能信纳综合财务报表內有关该出售事项的附注以及本公司2020财政年度全年业绩內的相关披露是否完整及准确。
4. 审核委员会的见解及管理层的立场
审核委员会已于2020年8月6日举行会议,以批准本公司2020财政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于就有关交易进行独立审阅及查询后,审核委员会同意管理层有关DSE应收款项及SPM应收款项会计处理方式的解释及立场,以及保留意见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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