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复星医药(02196-HK)公布,近日,上海复星医药控股子公司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盐酸阿米替林片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0B04328),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该药品属于三环类抗抑郁药,主要用于治疗焦虑性或激动性抑郁癥。2019年度,洞庭药业该药品于中国境內(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的销售额约为人民币2,233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于中国境內已上市的盐酸阿米替林片包括洞庭药业、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盐酸阿米替林片。根据 IQVIACHPA 最新数据(由 IQVIA 提供,IQVIA 是全球领先的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IQVIA CHPA 数据代表中国境內 100 张床位以上的医院药品销售市场,不同的药品因其各自销售渠道布局的不同,实际销售情况可能与IQVIA CHPA 数据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2019 年度,盐酸阿米替林片于中国境內销售额约为人民币 795万元。
截至2020年7月,洞庭药业现阶段针对该药品一致性评价累计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983万元(未经审计)。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