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內地交易所买卖基金(ETF)首次实现互挂,将根据现行上市程序在各自交易所上市。
香港证监会表示,ETF互挂的落实,体现內地与香港资本市场进一步深化合作,让香港及內地投资者通过投资对方市场,获得更多投资机遇和产品选择。
证监会认可两隻在ETF互挂计划下的ETF在港交所上市,会通过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将总资产净值90%或以上,投资于一隻在深交所上市的ETF。
证监会同时欢迎中证监批准两隻ETF在深交所上市,会透过合格境內机构投资者(QDII),将资产至少90%投资于一隻获香港证监会认可,并在联交所上市的ETF。
至于ETF通何时会推出,证监会发言人表示,仍在与中证监商讨及筹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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