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向申万宏源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申万宏源)发出限制通知书,禁止其处置或处理四个交易帐户內的某些资产。该等资产与一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的股份涉嫌被市场操控有关(注1及2)。
有关限制通知书禁止申万宏源在没有事先取得证监会的书面同意下,处置或处理,或辅助、怂使或促致另一人处置或处理该四个交易帐户內的某些证券(该等证券),包括:(i)就该等证券订立交易;(ii)处理该等证券及/或现金的任何提取或转移,或处理因处置该等证券而产生的款项的任何转移;及(iii)按该等帐户的任何获授权人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的指示处置或处理该等证券。若申万宏源接获任何上述指示,亦须通知证监会。
证监会认为,就维护投资大众及公众利益而言,发出该限制通知书是可取的做法。
证监会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备注:
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04及205条发出该限制通知书。
申万宏源是一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经营第1类受规管活动的业务的法团。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