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国华(00370-HK)公布,于2020年9月8日,运城市万得福热力有限公司(目标公司)与怀化勤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国华全资附属公司,投资者)订立重组协议,据此,目标公司同意,投资者将担任重组投资者,且投资者(或投资者之指定实体)将于转让登记程序完成后收购目标公司之全部股权。投资者就重组应付之投资额为人民币1.1亿元。根据重组协议,投资者亦同意以各自之原先成本(即合共约人民币350万元)购回两台天然气锅炉。
目标公司主要从事使用燃煤锅炉透过集中管网向运城管理委员会独家许可之地区提供集中供热,包括工业蒸汽。于2020年9月8日,目标公司由任佐敏先生及靳建明先生分别持有98%及2%。据国华所深知,运城佐敏自其成立以来并未从事任何业务营运。
由于目标公司取得贷款以投资于管道基础建设及业务营运,从而导致巨额融资成本,故目标公司最终蒙受多年亏损并成为无偿债能力。于2018年9月,法院委任管理人负责目标公司之破产及清盘。于2019年8月,法院进一步颁令对目标公司进行重组,而管理人开始为目标公司招募投资者。于招募期内,数间公司(包括投资者)向管理人表示有意参与重组;及于有意投资者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审查程序,并审阅有意投资者提交之申请资料并与有意投资者进行讨论后,管理人认为投资者为重组之首选重组投资者。
运城市开发区位于运城市东部且邻近机场及高铁站之战略位置,总规划面积约为105.63平方公里及已建成面积约为38平方公里。国华认为其具有庞大发展潜力。由二零零七年起,目标公司一直为唯一获授独家特许经营权之供热公司,为运城市开发区之企业及居民提供供热及供汽服务,已完成管网涵盖範围约3,000,000平方米。
集中供热业务乃房地产服务范畴之重要一环。诚如国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报所披露,集团正寻求机会于中国开发房地产及相关服务之业务,同时继续发展其主营金融服务业务,从而提高集团之盈利及可持续发展之能力。
收购事项旨在扩大集团业务分部之产业布局,并与集团现有房地产相关业务紧密结合。凭藉于供热产业有长久建立之地位,以及目标公司之专业知识、基础设施及资源,收购事项有望与集团现有之业务产生协同效应,巩固集团提供供热服务之能力。
尽管目标公司过去面对财政困难,惟经集团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审查(包括与管理人进行详尽讨论)后,国华认为收购事项为其房地产相关业务分部提供切实可行之商机,原因为(i)于债务重组后,目标公司之财务负担得以大幅减轻;及(ii)重组建议已获法院于2020年7月31日批准,为重组提供详细时间表及程序。
另外,由于集团目前正与运城管理委员会就于运城市开发区提供集中供热服务之独家特许经营权(目前由目标公司持有)进行磋商,因此收购事项将使集团能够利用目标公司现有基础设施、人力资源及专业知识,于同一地区内提供供热服务,此将为集团大幅降低准入门槛,更能加快提供有关供热服务而开发设施之时间。收购事项连同特许经营协议项下之独家经营权,预期将为集团带来稳定之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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