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光汇石油(00933-HK)公布,一名债权人(呈请人)就公司所签署之一项担保契约之未付款项268,095.42美元(包括本金259,356美元以及违约利息8,739.42美元),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对清盘公司之有关规定向香港特別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提出清盘呈请。公司正在寻求有关呈请书的法律意见。鑑于涉及的金额,公司有信心在不久的将来并于听证会之前解决索偿并撤回该呈请书。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
由于呈请书已于2020年7月29日呈交香港高等法院,其后所作出的公司股份转让将无效,除非呈请书被撤销、解除或永久停留。
公司于联交所买卖之股份已于2017年10月3日起暂停,以待公布未刊发财务业绩,并将继续暂停直至另行通知。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作进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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