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玖源集团(00827-HK)公布,就有关银行若干贷款之续贷商讨之近期进展最新资料。
A:于2019年9月24日,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达州玖源”与中国民生银行订立补充贷款协议本金总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达州贷款”,还款日期2020年7月26日,以及有质押存款人民币 900万元“质押存款”及数个担保人作担保。达州玖源一供应商(已在清理中)因达州玖源没有对购买待运的设备支付约人民币 349万元而提起诉讼,引致民生银行对达州玖源提起诉讼。于达州贷款续贷过程中,公司始知悉其中一担保人拒绝继续为达州贷款作担保。于9月15日,达州玖源正与民生银行商讨重续达州贷款,而民生银行没有再采取法律行动以商讨重续达州贷款。
B:于2017年12月22日,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四川玖源农资化工有限公司“玖源农资”与交通银行订立贷款协议本金总额为人民币6800万元“农资贷款A”,贷款期6个月及须要每6个月续贷。于农资贷款A审理过程中,公司始知悉其中一担保人拒绝继续为农资贷款A作担保,因担保人变动,交通银行向玖源农资及所有担保人提起诉讼。于9月15日,玖源农资正与交通银行商讨重续农资贷款A,而交通银行没有再采取法律行动以商讨重续农资贷款A。
C:于2016年5月4日,玖源农资与上海银行订立贷款协议本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农资贷款 B”,贷款期一年及须要每年续贷。于农资贷款B审理过程中,公司始知悉其中一担保人拒绝继续为农资贷款B作担保,因担保人变动,上海银行向玖源农资及所有担保人采取法律行动及其后该法律行动于2019年12月11日被取消。于9月15日,玖源农资正与上海银行商讨重续农资贷款B。
D:据此前公告,有关达州玖源与大连银行订立的三份贷款协议本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于2020年3月25日,达州玖源与大连银行订立协议重续该贷款而该贷款到期日延至2021年3月24日。
于9月15日,公司正与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及上海银行商讨重续达州贷款及农资贷款A及农资贷款B之条款。公司认为上述事项无论上述诉讼结果如何将不会对集团之整体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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